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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物治疗杂志

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破解难题、便利

破解医保谈判药品“落地难”,国家医保局出手了。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了解,“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此举将极大便利患者就医,为健康中国护航。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管总局执法人员在药房进行价格巡查。人民图片

医保谈判药为何“进院难”

近年来,通过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很多患者急需的药品进入了医保目录,价格也降了,但是一些患者却发现,有些药品在医院买不到。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缘何“进院难”?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认为,部分医保谈判药品出现“进院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深化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的结果。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原来的最长8年大幅缩短至每年1次,甚至一些新药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在医保目录准入频率大幅加快的同时,医疗机构药品准入的模式尚未明显变化。

“不管是国家集采药品还是医保目录药品,进入医院要经过主管副院长、院长、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药事委员会等一系列漫长环节。”北京鼎臣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史立臣介绍说。

以三级甲等医院为例,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大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药事委员会召开的频次是一年一次或者半年一次,而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的有效期只有两年,就很可能出现谈判药还没进医院,就过了国家医保目录协议期的情况。

“改革前,大部分药品上市后都是‘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药品有足够的时间经历市场推广、临床使用经验积累、临床专家认可、广泛使用这一过程。”黄华波介绍,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后,变成了“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造成了部分药品进院情况达不到患者预期的现象。

此外,医院已配备药品种类存量也是影响医保药品进院难的因素之一。

2020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已经达到2800种,按照有关部门规定,800张以上床位的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的品规数不得超过1500种,其中西药1200种、中成药300种。一些已经足额配备药品的医院,如要新增药品,需同时调出相应数量的药品,面临一定的难度和阻力。

定点零售药店首次纳入医保

随着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上述状况或将得到缓解。国家医保局的相关政策解读指出,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主要是发挥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等特点,将其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推动定点零售药店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可及性。

记者了解到,针对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近日,国家医保局已经从2020年新增的谈判药品中筛选出首批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19种药品,安排相关企业报送了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查询。

“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如何确定?国家医保局指出,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方面的因素,对谈判药品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

据黄华波介绍,《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朝着多元化方向迈出了一步,这对于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改革等,都将产生重要影响。”黄华波说。

具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教授陈昊认为,对患者而言,医保“双通道”能够让患者在适宜的机构适时拿到治疗所必须的药品;同时,“双通道”政策对相关药品配备机构的软件硬件和管理要求确保了患者若享有可靠的医疗和药学服务;此外,医保部门在定点“双通道”机构特别是覆盖了社会药房的实时支付和结算,有效地缓解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和经济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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