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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物治疗杂志

北京市医保新增119种药品,涉及治疗癌症、慢性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2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该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将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将29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2020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及要求,对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进行了规范,对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进行了完善。

新政策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对55种药品明确新的医保支付范围

去年年底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创新药在内96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0.46%。同时结合全国各地使用情况,对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药品一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治疗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药品。

北京市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2020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将29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

北京市医保局介绍,96种谈判药品以及常规目录中使用量大、金额高的14种药品,国家通过谈判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并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北京市将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国家对部分药品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结合北京实际,对55种药品明确了新的医保支付范围,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浪费,提高基金保障效益。

19种新增药品纳入北京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

在将这些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同时,北京对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报销品种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完善,将新增药品“西尼莫德”和“芬戈莫德”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安立生坦”纳入“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将门诊特殊疾病“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调整为“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并将“尼达尼布”纳入“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泽布替尼”等19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北京市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

“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大幅减轻。”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治疗肺间质病的“尼达尼布”,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患者年均药费约24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9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退休职工该药年均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约1.5万元。

据悉,自2001年起,北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目前,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已达到17种。

同时,针对国家谈判成功药品,对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适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品,北京参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水平,对“可洛派韦”等8种药品继续试行门诊按固定比例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追问

新政即将实施,如何保证老百姓及时用上药?

新政策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证新政策平稳落地,北京明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

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成功和续约谈判成功药品的配备、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

此外,北京市还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强化管理,加强对新增药品尤其是谈判成功药品的费用监测和统计分析,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不合理支出。

链接

17种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肾透析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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