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开展药品配送企业 和公立医疗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开展药品配送企业 和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工作
为了加强对怒江州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规范药品配送行为,加强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监管,依据《怒江州药品配送企业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怒江州医疗保障组成党组成员、副局长丰耀军为组长,州县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组,于2021年1月15日至29日对全州药品配送企业和定点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先后深入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和泸水市,抽取州、县、乡、村各级公立医疗机构26个,围绕配送企业网上响应及配送率、伴随服务、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满意度和违规配送情况;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流程、药品配备、执行“两票制”政策、药款支付、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资金预拨机制和药品供应保障等内容通过省平台查询和实地核查进行考评。
通过对配送企业的考核评估,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配送工作,及时解决了药品配送环节存在的问题,推动了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通过此次检查考核,进一步宣传了政策,强化医疗机构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的贯彻落实。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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